教室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集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教室管理,有效利用教室资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和师生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室管理工作职责
学院有关单位明确分工,各尽其责、紧密协作,共同做好教室的管理工作。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各类教室的使用调度,并监控各教室使用情况。
(2)参与制订学校教室及其教学设备的配置和维修计划,教学楼及教室年度维修和实时维修项目并督促实施。
(3)负责开展教学活动需要短期使用教室的调配和审批。
2.实验实训中心职责
(1)负责全院公用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教学活动的安排与调配,每学期开学前汇总全院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使用总表并报送教务处。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硬件设施更新和软件升级换代;严格管理多媒体教室操作台,并按时开启和关闭。
(3)负责做好多媒体教室设备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课前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准备工作,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保证教学的正常运行。
(4)负责多媒体教室监控室的各项工作,并对多媒体教室使用做好相关记录。
(5)负责制订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使用的规章制度。
3.总务处职责
(1)编制和审核教室桌椅、灯具、风扇及开关的维修计划,下达维修任务,落实维修经费。
(2)负责组织维修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及维修质量、进度和验收等管理事宜。
4.后勤服务集团职责
(1)按照教务处课程安排、考试安排和日常教室调度,按时开启教室。
(2)保证教学楼水电供应正常。
(3)负责教学楼公共区域卫生和保洁工作。
(4)负责教室及教学楼设施(含多媒体教室窗帘、铁门铁窗等)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5.保卫处职责
(1)加强教学楼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或破坏公共设施和教学设备的事故发生。
(2)按有关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和监控装置,严防火灾发生,若遇紧急情况,应及时疏导师生迅速撤离现场。
(3)对教学楼周边环境进行有效管理。
6.各教学单位职责
(1)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室安排,负责本单位使用教室(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和护理示教室等)的卫生及日常管理,设施设备如有坏损及时申报维修。
(2)每学期开学前按时向实验实训中心报送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使用计划,以便实训中心汇总。
(3)组织安排学生教室卫生值日,指导学生会进行教室卫生检查评比,确保教室内的清洁卫生。
二、教室使用原则
1.全院所有教室由教务处根据需要统一调配使用,教室使用应优先保证课堂教学。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凡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教室,违反规定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全院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教室和时间上课,因调课、补课、辅导等临时性教学活动使用教室,必须事先协调并经教务处批准。
3.我院所有教室,一般不借给外单位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参照《关于大礼堂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阜职院[2010]68号)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执行。
三、教室开放时间
全院教室(专用教室除外)必须全部开放,用于课堂教学、学生自习和学生集体活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开放部分教室。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根据课表,于上课前30分钟开门。
四、教室使用规则
1.教室配置的可移动桌椅,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挪动,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的正常进行。
2.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不得自行拆卸多媒体系统的各种连接线或更改系统设置。如确有必要,应与多媒体教室专职管理人员联系。在计算机中安装各种软件时,不得破坏其他教师已保存在其中的教学内容,不得在计算机上设置口令或安装其它会引起系统故障的特殊软件。授课教师自带移动存储工具必须确保无病毒,并及时删除本人已不再使用的文件。
3.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教室中的各种教学设备。
4.人为损坏教室设施和教学设备,应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对情节严重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5.全院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严禁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6.上课期间,任何影响正常上课的教室内外的一切施工和活动都必须停止。
五、借用教室的管理规定
校内各单位确因需要临时借用教室,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借用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借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办理借用审批手续。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周一至周五(不包括周五晚上)一般不安排正常教学之外借用。
2.全院各类非学历教育活动所需教室均须教务处审批同意,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3.各单位要加强对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室的审查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教学活动挤占学校有限的教室资源。
4.学院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优先满足课程教学需要,各单位应尽量控制并严格审批非教学活动借用多媒体设备。
5.为了确保教室调度信息的准确性,教务处不接受校内单位或个人电话借用教室。
6.凡借用教室的校内单位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教学活动、学生集体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开展娱乐等可能影响教学的活动,更不得以单位名义借用教室(或转借给校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此类活动一经查实,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