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文件精神,根据《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阜职院〔2021〕59号),现将2021-2022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和兼课教师,应在其业务关系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客观公正。
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考核办法,按照考核程序,完成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教学单位测评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于2022年6月20日将纸质档(盖章)交至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756244191@qq.com。
附件2.关于印发《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阜职院【2021】59号).pdf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